【吉林高速公路集团】需出租吉林高速公路广告牌
招租详情
项目编号:
1.招商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牌2022年度租赁经营招商项目(四期)已获批准,出租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商。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牌2022年度租赁经营招商项目(四期);
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4招商范围:
2.5合同包划分:本次招商共划分4个合同包;
合同包 |
序号 |
路线名称 |
广告牌形式 |
规格数量 |
位置桩号 |
最低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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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2年(“2+2”即前两年以中标价格为准,租金不变,第三年重新评估,以评估后的价格乘以原中标增幅系数确定新租金价格,第三年、第四年执行新租金价格,如果中标方不接受新租金价格,可解除合同。增幅系数是指中标价格超出最低控制价的百分比);
2.7其他要求:①意向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延期或减少合同金额。②意向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情况将被列入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③因道路改扩建,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致使广告设施拆除,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收取租金,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意向承租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业户),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广告经营公司参加此次投标,营业执照须具备广告经营相关业务范围)。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1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并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①意向承租人中标后必须以中标公司名义签署合同;②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出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在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牌经营期间履约有拖欠租金、存在合同纠纷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同一法人或与其法人有任何关联)不得参与此次招商。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意向承租人的投标报价均将被拒绝,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接受兼投兼中。
4.获取招商文件
4.1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仅限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时提供);
④如有拖欠租金的情况,请递交一份交款计划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招商活动允许意向承租人按两种方式报名参加。①按合同包参加。即按照已划分合同包整包参与,针对合同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②按单个广告牌参加。即按照广告牌序号可单独参与具体单个广告牌(不受合同包限制)进行单独报价。开标流程为①-②。
4.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
5.2开标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意向承租人不足三家但满足两家时,出租人仍可与递交响应文件的意向承租人进行商谈并确定租金价格,有效意向承租人不满足两家时,出租人另行组织招商。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天。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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