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发布合作信息
帮我推荐
首页> 招标公告 > 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22-2023年社区电梯电子屏广告框架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22-2023年社区电梯电子屏广告框架项目_比选公告

  • 需求发布日期:
  • 需求截止日期:
  • 预算金额:
  • 地点:
  •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立即查看
  • 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您当前状态:未登录
(部分内容为隐藏内容,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公告原文

本项目为 **** ),本项目已由 **** 批准采购,采购人、业主均为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应答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比选项目: ****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
      本次拟按照框架+结算单形式采购,服务期限为自合同履行起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框架金额上限使用完毕之日,二者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3项目规模: ****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户外媒介(一采外) 136400.000
二、应答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2.1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供应商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登记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50%,不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审核)。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
注:以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标示的金额为准,若实收资本在财务审计报告中多次出现,则以当期财务审计报告中的期末实收资本(股本)数值为准。
2.3应答人为对应社区媒体资源拥有方或代理商,须至少覆盖六个市内行政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和红桥区)及滨海新区,一个行政区拥有至少5个有效资源视为已覆盖;且全市范围内覆盖小区总量不低于100个。如资源代理商应答,则应提供资源拥有者的授权。
注1:须提供可覆盖资源清单、承诺函以及有效媒体资源拥有证明(与小区或物业方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如应答人为媒体资源代理商,须同时提供有效代理授权以及授权人与对应媒体资源小区或物业方的合作协议;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目标点位清单”中格式提供清单,如应答人在“目标点位清单”范围外有资源覆盖,须在清单最后按照格式列举。
注2:有效媒体资源拥有证明如不能满足至本项目服务结束期(2023年12月31日),则须提供可续期发布广告的承诺函。
注3:媒体资源应为:电梯电子屏媒体资源。
2.4不允许同一资源拥有者授权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允许相同资源拥有者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如同时应答,则仅接受报价最低的合格应答人的应答。
注1:合格应答人指可以满足全部符合性审查要求(除本项外)的应答人。
注2:同一资源拥有者授权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指:多个应答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的资源清单中20%以上点位或50个以上点位为同一资源拥有者。
注3:资源拥有者与代理商同时应答指:应答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的资源清单中20%以上点位或50个以上点位的资源拥有者也同时应答本项目。
2.5项目经验:须提供至少两份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户外广告发布相关业绩,要求两个金额最大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注1: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无须提供发票扫描件)。
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未体现签订日期的不予认可。
发票信息认定条件:根据应答人提供的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进行核查,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查验结果为准,且为评审依据。发票开票日期不晚于2021年11月30日且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查验结果与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中所提供关键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关键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
注2:业绩金额要求:以有效发票信息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合同金额小于其对应发票累计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计取业绩金额。
注3:户外广告发布相关业绩是指:电梯电子屏媒体发布。
2.6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网上国家税务局查询的显示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应答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 ****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 **** 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 **** ,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 **** 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 **** “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 **** 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09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 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 **** (本项目实施远程线上开标,供应商登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 ****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 ****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详细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邮 编: ****
联系人: ****
****
邮箱: ****
应答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请署名。
电话: ****
邮箱: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 ****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远程线上开标事宜
      根据国家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的相关要求,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 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 **** 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请在开标时间前确认是否具备参加远程线上开标的条件并查看远程线上开标指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如有不明确的问题须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拨打ES系统 **** 客服电话。
      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于 **** 提出相关异议。
特别说明:
1、若由于ES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开标相关操作,则供应商需提供系统异常截图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拨打 **** 电话。
2、异议提出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线上方式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信息,请知悉。
9.2关于供应商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
      2022年1月1日起, **** 供应商CA证书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 **** 不再支持。供应商若因未使用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 廉洁承诺书等业务操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
2022年01月24日

免责申明:由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因此本站不完全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如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