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需采购新疆奎屯火车出站通道、影院映前、FM广播广告
本项目为
一、采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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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采购内容、范围及工程量:
1.3服务周期:
1.4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新疆移动要求。
1.5服务地点:
1.6标包划分: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价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询价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询价应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满符合 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具备有效的广告发布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提供媒体广告部针对代理商出具的唯一独家授权书或代理合同,授权要求为独家授权或一级代理商。
2.4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期间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广告媒介运营类)。 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验真截图应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 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且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 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6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2.7 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对标的物/服务进行分包转包。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本项目文件售卖时间为
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3.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均为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媒体广告的独家授权或代理合同(如为代理商)。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0元)整。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标书打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至
3.5采购文件采取线下获取的方式,报名完成的供应商持打款凭证获取询价文件。
3.6本项目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
3.7应答截止时间为
3.8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3.9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3.9.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应答人;
3.9.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
账 号: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七、附加项
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条件,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采购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