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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解答:公路两边广告牌应该归哪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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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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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常常可以在道路两边看到很多广告牌,那公路两边的广告牌可以随意设置吗?随意设置是否违反呢?是否需要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官网解答:公路两边广告牌应该归哪里管?

今天我就来介绍公路两边广告牌哪里管,有这方面疑惑的朋友不妨接着往下看!

一、公路两边广告牌哪里管?我们又该如何理解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根据该规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广告牌等设施为非公路标志,经过许可后可以设置。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发挥高速公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

有的意见认为,根据“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和控制区内设置广告属于政府特许给高速公路投资者的广告经营权,是依附于该高速公路的无形资产,高速公路投资者享有对高速公路两边广告经营权的独占权,才能实现经营利益的最大化。

有的意见认为,山东省《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规定,在非公共产权建筑物、设施、场地上有偿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要逐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所取得的收入可给予业主一定经济补偿。

采取协议方式取得非公共产权资源户外广告设置权的,要按规定向政府缴纳户外广告设置空间有偿使用费。

产权人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筑物为本单位作广告宣传的,也要向政府缴纳城市空间有偿使用费。

高速公路两边的广告牌,虽然设立在高速公路用地或控制区范围内,但是其不仅仅使用了土地,更重要的是占用了公共空间的资源。

因此,高速公路投资者不得随意批准设立广告牌,而应当由各级政府按照规划,统一招标、拍卖,给予高速公路投资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即高速公路两边的广告牌应当由政府统一招标、拍卖,给予投资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经过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与经过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是否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具体主要是为了加强城乡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保护和改善人民居住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立法宗旨不同,法律调整对象不同,解决的法律问题也不同。

交通主管部门经过行政许可允许高速公路两边建设广告牌,有利于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有利于保护和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维护城乡空间的合理布局,二者并不矛盾。

因此,笔者认为,在城市规划区内高速公路两边建设广告牌,应当同时征得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高速公路广告牌的问题,关系到规划、建设、工商、交通等行政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和广告业有序健康发展。

目前尚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规范,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找广网的小编建议可以尽快出台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管理的法规,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的设置活动,以保持高速公路良好的路容路貌,从根本上杜绝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争权或者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路两边广告牌哪里管”的全面介绍,不知道这篇文中是否能解答你的疑惑呢?

发布于 2022-03-1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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